發布單位:都市更新科
分 類:中央補助更新
發布日期:107-01-26
一、可於下列3次截止受理時間前申請;但屬依旨揭辦法申請新增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構工程補強及增設昇降機設備工程經費之補助者,不受申請時間之限制,得隨時受理提案隨即召會審查。
(一)第1次截止受理時間:107年2月12日(星期一)。
(二)第2次截止受理時間:107年5月14日(星期一)。
(三)第3次截止受理時間:107年8月13日(星期一)。
二、申請文件電子檔請點選網頁下方連結下載。
文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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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作業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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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審查作業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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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初審建議補助優先序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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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要件檢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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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財力分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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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重建摘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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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重建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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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整維摘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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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整維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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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整維施工摘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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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整維施工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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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複審會後修正意見檢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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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請款明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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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執行成果經費明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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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勞務驗收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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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每月執行經費管考表 |
三、申請補助相關疑問可洽詢本市自主更新輔導團陳小姐或高小姐,電話:03-3363898或03-336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