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 推多元自主更新輔導機制

2014-09-17 16:13

為鼓勵民眾自主更新,內政部營建署提出多元自主更新輔導機制,包括受理自主更新案件補助及輔導地方政府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歡迎民眾踴躍洽詢。(資料照,地政局提供)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為鼓勵民眾自主更新,內政部營建署提出多元自主更新輔導機制,包括受理自主更新案件補助及輔導地方政府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歡迎民眾踴躍洽詢。

經統計,全臺30年以上老舊建物達302萬戶,亟需透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或重建手段改善住戶實質環境,營建署表示,多年來政府運用都市更新條例鼓勵並輔導民間資源投入都市更新事業,迄今已有1,544件都市更新案進行中,但多為民間機構擔任實施者之重建案為主。

因此,為鼓勵住戶自主更新,另考量人口老化趨勢以及都市防災減災之必要,針對未達改建年限、實有修繕需求之公寓大廈,營建署於100年間訂定發布施行「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並受理申請補助,目前已核定補助41案,其補助項目包括自主實施重建案的規劃設計費、整建維護案的規劃設計費及工程經費,該辦法業已修訂規定並在近期將發布實施,修訂重點包括提供重建案的規劃設計費、額外建物耐震評估費用以及增設昇降機等補助項目。

另外為擴大自主更新動能,自101年度並開始補助各地方政府委外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提供民眾都市更新法令諮詢、協助都市更新案初期整合以及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教育訓練等業務,目前已有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臺中市、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以及花蓮縣等9個地方政府成立,將持續辦理。

面對現有建築物持續老化,如何引導加速都市更新為未來政府重要施政項目之一,營建署除持續整合實施公辦更新、輔導一般民辦更新外,並將持續檢討或提出創新的自主更新措施,以鼓勵民眾自己作主、自行改善居住環境。